- 作者:James C. Hunter (詹姆士‧杭特)
- 連結:https://www.books.com.tw/products/0010480232
本書有兩個最主要的目標:
一、明確地定義僕人式領導 (ch1~ch5)
二、充任實踐僕人式領導的入門書籍 (ch6~ch9)
Chapter 1領導風格
領導(leadership):是一種技能(skills),用來影響(influencing)他人,讓他們全心投入,在領導性格的激勵下,為達成共同目標奮戰不懈。
領導!=管理 / 領導!=老闆
領導=技能 / 領導=性格 / 領導=沉重的責任 / 領導=影響力
強將手下無弱兵,一個領導者,並不是要管理部屬,而是領導他們,知道企業的需要,並激勵一起往前邁進。
Chapter 2 威權以及威信
馬克思‧韋伯(Max Weber)寫於《社會經濟組織理論》:「威權就是一種因為自己的身分或勢力而罔顧他人的意願,強迫他人依照你的意願行事的能力。」,而威信的定義則是:「我願意為你而努力。」
藉由威權,很多事情可以如願完成,但同時,也存在很大的隱憂:威權對於關係,有著極大的破壞力。而威信的影響力,就如同我的母親可以要求我做任何事情,即使我已經長大了,她也不再有威權,而她也沒有上過任何管理領導的課程。但我知道,我的母親願意為我犧牲奉獻。威權是因為身分或地位而有的權力,是可以被奪走、是會失去的;但威信是每個人自己贏得的,不易建立,但也較能長存。
Chapter 3 威信的建立
你們當中誰要做大人物,誰就得做你們的僕人;誰要居首,誰就得做大眾的奴僕。—— 耶穌基督(引自《馬太福音》二十章二十七節)
耶穌基督在這世界上的影響力無庸置疑,也是史上最偉大的領導人。拿破崙是這樣形容耶穌基督的:「亞歷山大、凱薩、查理曼,以及我個人,都曾在世界的版圖上建立了屬於自己的帝國。但我們建立王朝的方式是什麼?是武力!耶穌基督則是以愛建立起屬於自己的王朝,在此同時,全世界有上百萬的教徒願意為他奉獻自己的生命!」而耶穌說:「誰要居首,誰就得做大眾的奴僕。」唯有我們愛人如己,去找出他人的需求,並願意為其付出,我們才能有一些影響力,也才能建立自己的威信。
如果想要進一步了解人類的本性是什麼的話,可以觀察那些才兩歲大孩童的行為。一句話形容:「唯我獨尊!」兩歲幼兒這樣還稱得上是可愛,但如果一個五十多歲的人表現這樣的行為,就容易引人反感。這樣幼稚的人,以自我為中心,常常覺得全世界都與他作對。因此我們若想成為一名領導人,就必須捨棄以自我為中心的想法,就必須把別人的事當成最重要的課題。
Chapter 4 愛與領導
這裡的愛不是指情感上那種浪漫的愛,而是意志的愛,這種決心的愛是一種選擇,是推己及人,找尋出別人需求;同時,也要為了滿足別人所需而努力著。但愛不要只用嘴巴說,要有行動,愛就是愛的行為。或許情感上我們沒辦法去愛某些人,但別管自己的感覺,只要多多練習「愛」這個行為就夠了,當我表現得像是愛著某一個人時,結果將是我真正愛上這個人。
「愛是恆久忍耐(忍耐),又有恩慈(恩慈);愛是不嫉妒;愛是不自誇(謙卑),不張狂,不做害羞的事(尊重),不求自己的益處(無私),不輕易發怒,不算計別人的惡(寬恕)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(誠實)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(守信)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愛是永不止息。」
忍耐:展現出來的自制力;自制力:衝動的控制。問問自己能和一個情緒失控的人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嗎?學著由大腦(價值)控制自己的行為,而不是放任心情(情緒)行事。
恩慈:對旁人展現出一致性的禮節。即使是不喜歡的人,也能主動表示善意。
謙卑:確實做到不驕傲、不自大、不虛偽。謙卑並不是被動或過度的謙恭、不出風頭,而是真正的看清自己。英國評論家John Ruskin曾說過:「一些真正的偉人心中都知道,他們之所以偉大,並不是因為個人,而是他們經歷的一切。也就是這個原因,他們能成為謙卑的領導人。」
尊重:待人如奉上賓。當我身處在領導地位時,尊重並不是我贏得的,而是他人給予的。Ethel Waters(知名黑人歌手及演員):「天父是不會製造垃圾的。祂只是會製造出一些行為上有問題的人類。」凡人如我,當然有著行為上的問題,有時候我會自認在行為上沒什麼可以修正的地方,那其實我就有傲慢這個原罪,倘若我真的仍覺得自己完美無缺,問問看跟我相處的人吧,讓他人來指正我在行為上的疏失。
無私:滿足別人的需求,更甚於自己的需求。
寬恕:別人做錯了也不怨恨。我認識一個人,他能做出我所能想到最荒謬的事情,他愚蠢的行為影響了我的事業甚至家庭,但我卻總能很快忘掉甚至寬恕他的愚蠢行為,我總告訴自己,這些只是他做的一些行為而已,但他還是個好人。這個人是誰呢?就是我自己。我總能很快地原諒自己,試著推己及人吧,試著像原諒自己一樣去原諒他人。
誠實:凡事不欺瞞。
守信:堅持你所做的選擇。守信是要用一個人的道德勇氣,不顧交情或約定,做出正確的抉擇。
人的一生是為了什麼活著呢?當我們吐出最後一息,又有什麼是可以帶離這世界 呢?無論是財富或者是人們的喜愛憎惡,在生死面前似乎都沒有那麼重要,原本我以 為逝者最終在意的應該是自己,追求自我成長與價值以求不留遺憾,畢竟只有自己能 陪伴自己到最後,再親密的親友隨著生命的結束,情感也停止交流。但我發現,逝去 的人最掛念不下的還是自己的家人,即使陰陽相隔,也希望留下的摯愛能好好生活。
聖經上說:上帝就是愛。我從出生前就已接受父母的愛,漸漸年長後,開始學習 去愛以及付出,感受愛的範圍從家人擴及朋友,愛從彼此的付出與接受中漸漸深厚, 最終,從原本人性的利己主義,轉變成有些人/事/物似乎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。聽起 來很不可思議,但好像真的只有心靈的力量可以驅使人類去違抗人性,只有內在的改 變,才是真正的改變。
作者所倡導的僕人式領導,是將他人看得比自己還重要,想要領導他人、改變他 人,就必須先改變自己,才有機會改變一切。比起幼稚的以自我為中心,像看重自己 一樣看重他人、像愛自己一樣愛他人、甚至他人的需求必須凌駕於自己之上,這樣努 力過後,才有可能感動對方、獲得認同。
